为做好清明节宣传工作,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功能,使殡葬工作沿着更加透明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清明节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08年3月25日—4月10日
二、宣传主题
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文明祭祀主要指祭祀方式和手段要文明、环保、健康,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祀陋习,大力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平安清明是指祭祀场所和周边环境以及祭祀活动整个过程要安全有序,努力创造平安和谐的祭奠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清明节期间的祭奠安全。
三、宣传内容
(一)殡葬改革的成就,殡葬事业单位的发展历史;
(二)文明祭祀的新方式、新风尚,倡导和推广“家庭追思会”、“网上祭祀”等文明、环保、健康祭祀形式;
(三)政府出台的殡葬方面的惠民政策;
(四)创新殡葬服务的新措施、新内容;
(五)现代殡葬的新理念(绿色、环保、节约土地等);
(六)殡葬单位为民办实事,殡葬职工的生动事迹;
(七)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对殡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介绍殡葬单位未来发展的定位和思路。
四、宣传形式
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追踪报道和热点透视;通过宣传展板、宣传册、海报、宣传彩页(宣传单)、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对殡葬政策法规、文明祭祀活动、殡葬改革新举措、殡葬行业新面貌进行大规模宣传和报道。
(一)民政厅和河北省殡葬行业协会
1组织专题节目或栏目。在电视媒体和平面媒体上组织殡葬专题宣传。
2做好对清明节“八部门通知”及相关活动信息的宣传报道。
3在河北殡葬网站设立专栏,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以综述、图片资料等形式进行登载或报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4在河北殡葬网站设立殡葬论坛,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的意见。
5组织一些稿件在《河北殡葬》报上发表。
(二)各地民政部门
1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清明节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组织开展各种贴近实际、具有良好引导作用的宣传活动。
2引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清明节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殡葬服务机构
1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单位可以利用现有条件,实地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创新祭祀形式,邀请媒体做相关报道。
2各殡葬服务单位公开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使殡葬服务更加透明阳光。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级民政部门应成立清明节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宣传工作方案,汇总通报各地工作信息,联系省和地方新闻单位,协调各地宣传工作。
(二)畅通联络渠道。各级民政部门应确定宣传活动责任人和联系人,及时逐级通报本地宣传活动方案、具体措施及进展情况。
(三)统一工作进度。
13月17—25日,活动筹备期协调,成立宣传机构,拟订活动方案,各地通报交流活动筹备情况,对活动安排做统一调整部署。
23月25—4月10日,集中宣传期,各地各单位按计划实施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迫,各地要按照清明节宣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及早确定宣传活动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请各地区务必于3月26日前将组织机构(组成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和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报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二)各地组织宣传活动时,要畅通渠道,做好沟通协调,做到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三)组织宣传活动要依靠当地殡葬协会、红白事理事会等社会团体力量,调动各方力量,并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取得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宣传,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